上帝的誡命不許殺人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申命記》5:17不可殺人。
怒氣也是殺人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馬太福音》5:21﹛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,不可殺人,又說,凡殺人的,難免受審判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。﹛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﹛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。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