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確的決定的第一要則就是以事實為基礎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》18:13未曾聽完先回答的,便是他的愚昧,和羞辱。
作決定時的第二要則就是要心懷寬廣,不獨斷專行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》18:15聰明人的心得知識。智慧人的耳求知識。
第三是要善於聽取雙方的意見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》18:17先訴情由的,似乎有理。但鄰舍來到,就察出實情
遇到難題時上帝會幫助我們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雅各書》1:5﹛8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,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,也不斥責人的神,主就必賜給他。只要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。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風吹動翻騰。這樣的人,不要想從主那裏得什麼。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,都沒有定見。
信靠上帝而不憑自己的聰明行事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》3:4﹛6這樣,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,有聰明。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,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。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,都要認定他,他必指引你的路。
禱告有助於決定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馬太福音》6:12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。整夜禱告神。